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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税征收范围

发布时间:2014年7月20日  来源: 筠连律师     http://www.junlianls.com/

  房产税征收范围
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,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,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。
  关于房产税征收:
  关于房产税,如果从物业税算起,国内关于房产税征收的争论已有7年之久。实际上,房产税改革的初衷并不是抑制房价,而是为了规范国内繁杂而无效的“不动产税”,但随着房价的上涨,物业税便被赋予了“平抑房价”的不能承受之重。
  现在我国房产税征收的城市:重庆和上海。
  房产税征收的现状:
  上海市统计局10月8日公布的房产税试点调查结果显示,53.7%的受访者认为开征房产税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作用很小或没有作用。在受访者中,33%的人认为房产税对抑制房价快速增长作用甚微,20.7%的人认为房地产税对抑制房价没有作用,23.8%的认为说不好,仅22.5%的受访者认为会有很大作用。
  作为房产税试点城市,上海这次调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公众不看好房产税,说明开征这一税种本身就存在问题,推广之说仍待商榷。
  房产税征收范围:
  1.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,其征税的对象是房屋;
  2. 征收范围限于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、工矿区,不包括农村的房屋。
  3. 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,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,对于出租。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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